2019高淳国际慢城山地自行车赛

概  览
2019高淳国际慢城山地自行车赛
  • 时间: 2019年06月02日
  • 地点: 江苏南京
  • 介绍: 详见下方赛事介绍
赛程列表
正式报名开始时间: 2019年05月16日
正式报名结束时间: 2019年05月26日
报名费用: 中国大陆(20.00元)
赛事起点: 游子山游客服务中心牌楼
关门限时: 待定
赛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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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

江苏省体育总会 南京市体育总会

主办单位:

江苏省高淳国际慢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

南京市高淳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

南京市高淳区桠溪街道办事处

江苏梓叶运尚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冠名单位:

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二、赛事信息

赛事名称:

2019高淳国际慢城山地自行车赛

赛事时间:

2019年6月2日上午9:00

赛事规模:

1000人

赛事地点:

南京市高淳区桠溪国际慢城游子山游客服务中心牌楼,真如禅寺对面

报名起止时间:

2019年5月15日-5月26日 额满截止

三、报名信息

赛事组别:

男子个人组

女子个人组

报名费用:

20元/人

参赛物资:

赛事纪念品、号码布、计时芯片、官方手册

领物方式:

本次赛事领物时间2019年6月1日

领物地点由比赛组委会微信公众号“爱运尚”另行通知,

赛事路线:

游子山游客服务中心牌楼(起点)—真如禅寺—游子山环山路—省道204—得半庄园—周四涧—青茶空间—慢城南路—游子山游客中心(老桠路南)终点,全程16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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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次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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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男子个人组:男子组1-60名,女子组1-40名设有奖金,凡参加赛事并完成比赛的选手均有完赛奖牌和成绩证书;

    2.上述所有奖金将按照中国税法规定,征收20%个人所得税;

    3.完赛者均有完赛奖牌和完赛证书。


  • 五、参赛要求

  • 1、参赛者须自备参赛车辆、装备与护具。所有参赛者比赛时都必须佩带安全头盔、着骑行服,必须正确佩戴号码布/牌,不得裁剪,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2、所有组别必须使用山地车,避震前叉,1.95及以上齿胎;

    3、比赛骑行中必须保证本人的骑行安全,不得使用非正常骑行姿势参加比赛;

    4、车撑、锁、篮筐、后座等可能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请在赛前自行拆除,否则不予参赛;

    5、所有参加者都得自我保证车辆质量与状况良好,且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由参赛运动员自行负责;

    6、自行车比赛是有一定危险的活动,所有参赛者都须自我保证参赛时运动技巧熟练,身体健康,适合比赛;只要参加比赛即表示参加者确认且保证自我身体健康、运动技巧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活动与比赛;  

    7、所有参赛者在比赛中要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宣传和体现良好的体育道德风貌;

    8、赛后,各组前三名获奖运动员要按组委会的要求在颁奖等候区等待颁奖。未按时参加颁奖仪式的选手视为放弃奖项;

    9、未成年运动员由监护人签订免责声明;


    10、鉴于选手人身安全,请注意赛道上危险路段或危险警示牌,选手需按提示(标志、警告牌或裁判口令等)减速骑行、控制好方向;


  • 六、竞赛规程

  • 1、执行规则:

    比赛将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制订的最新规则为执行基准,本规则中或报名参赛要求有说明规定的按本规则执行,本规则或报名参赛要求中未说明的均按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规则执行;

    2、比赛检录:

    2.1 每项比赛开始前30分钟到比赛检录区进行检录,比赛开始前5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完成比赛的成绩无效;

    2.2 检录分为检录区和待检区两个区域,本次比赛检录将分号码段进行分组,在检录区将会悬挂明显号码段牌引导选手进入检录区;

    2.3 检录时,裁判将进行身份确认,核对参赛卡、姓名、号码、赛项等,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2.4 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辆是否通过安检,号码牌、号码布是否佩带在指定位置,是否按照规定安装计时器;

    2.5 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出发时统一扫描计时芯片;

    2.6比赛不设补给点,不设队车跟随,不设公共器材车;

    3.成绩判定:

    3.1本赛事采用人工计时为主、电子计时系统为辅的判定方法。本次比赛成绩最终解释权所属本次赛事总裁判长;

    3.2 计时制(以到达终点用时录取名次),每项比赛计前比赛用时及成绩,用时少者排名靠前,表示成绩优胜;

    3.3 本次比赛关门时间为:裁判长视比赛情况而定;

    4.比赛仲裁:

    4.1如对比赛成绩、犯规与作弊等有异议者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资料(照片等能证明情况的资料),仲裁结果至少在领奖前1小时公布,特殊情况除外。总裁判仲裁结果为终审判定,任何一方不得提出再审。对比赛有任何异议者,不得当场有与裁判或工作人员争执等过激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5.其他规则:

    5.1 比赛中为保证选手的安全,比赛者必须佩带头盔;

    5.2 比赛中不得抄近道、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5.3 比赛中如出现的自行车故障、损坏、不能骑行等情况时可以自己扛车或推车继续比赛,但不得借助他人帮助,也不能妨碍其他人的正常比赛,并且给后面的选手留出超越的空间,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5.4比赛中如出现身体或机械或其他原因导致需要退出比赛,则成绩无效,参赛者须迅速离开赛道,不得影响其他选手的比赛;

    5.5比赛中如遇有选手超越时,被超越选手要靠右侧不得故意阻挠对方;


  • 七、其他

  • 1、如遇暴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比赛不能进行,比赛组委会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举行;

    2、本规程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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